汕头市勤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汕头华侨商业银行大厦金怡大厦闲置部分整包租赁及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第二次),
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汕头华侨商业银行大厦金怡大厦闲置部分整包租赁及运营服务项目。
5.1、项目概况:汕头华侨商业银行大厦金怡大厦位于汕头市金砂路127号。建筑面积合计31036平方米,
土地性质为国有,用途为综合,权属清晰,使用期限为1991年8月1日至2041年8月1日。
汕头华侨商业银行大厦金怡大厦闲置部分整包主要包括: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27号华侨商业大厦金怡大厦负2至3层(除已出租部分裙楼6204平方米)、
华侨商业银行大厦第4至23层,其中:负1负2层为地下车库,建筑面积6248.08平方米,车位约101个(具体以实际可使用个数为准),
大厦以现状出租交付为准,涉及该大厦内中央空调、电梯、消防、水电设施等软硬件改造更新,
由中标人负责出资及施工,并需经有关部门验收通过。大厦物业管理暂由现物业管理处代为管理,后续可由中标人自行与物业管理处协商管理方式。
运营期内,中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规定,不得进行非法经营活动,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并依据政府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接受我行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自觉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管理费用、税费等。
运营期内,中标人应承担承包的一切风险,包括消防安全及一切安全问题,各种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5.3.1、该项目包含负1至负2层车位的整体承租,中标人需保障一定比例的车位分配给金怡大厦业主使用,
5.3.2、项目标的物以实际现场现状为准,请投标单位投标前务必实地详尽勘察了解,一经投标,
项目租金调整方式: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的每满三年,每月租金在上年度月租金的基础之上递增6%。
5.6、有意投标者,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及金额交付竞标保证金,项目履约保证金按3个月中标月租金金额收取,
自中标之日起中标人的竞标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履约保证金,并于30日内补交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
六、租赁及运营期限:不超过18年(实际交付时间起算,含12个月装修免租金期限)。最长至2041年8月1日止。
7.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资质、专业技术能力和经营场所。
7.3.1投标人(含母公司、分公司)须有商业楼宇运营经验(运营面积20000㎡以上楼宇项目的业绩经验)(附运营合同、经营委托证明材料审核)。
7.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截图。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7.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8.1、投标人于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7日9时30分至16时30分(上班时间内),持本条第2款要求的资料到招标采购代理处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701-A2室,下同)进行投标登记。
8.2、投标人进行投标登记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二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
8.2.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
九、投标登记如不足3人,招标人可再次发布补充公告延长投标登记时间或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十、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7日(上班时间内)到招标采购代理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古小姐;联系电线、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汕头市勤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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