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宝安区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4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2018年、2019年相关产业资金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初审通过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补贴资助项目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19年6月18日–6月24日。
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请在公示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企业持有异议的,凡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保护补公示企业的合法权益,单位提出异议的,我局对异议人的身份和所反映的情况予以保密。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