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民政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中心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第二标段: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共5个社区:九台街道西城社区、光明社区、民乐社区、新风社区、育才社区金额:200.00元/人/月
第四标段: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共3个社区:南山街道嘉鹏社区、沿河社区、公园社区金额:200.00元/人/月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3年,具体服务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按实际签订合同时间算起),期间因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采购方有权终止、延期合同。
付款方式:通过养老服务监管平台审核结果,根据确认的服务人数,按季度结算。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号)等国家文件的最新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最新政策。
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时间: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有意投标的供应商将含有养老服务经营内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招标公告下方下载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报名表(印刷体)填写完整,统一加盖企业公章,全部扫描成PDF文件后用QQ邮箱发送到,报多个包的,递交多个PDF(文件命名格式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未以上述要求发邮件的,视为报名不合格,我中心不负任何责任。报名成功将招标文件发到各报名供应商邮箱中,过期不予发放。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后四楼政府采购中心409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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